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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德華很喜歡問大家:「喜歡考試的人請舉手?」

針對這一題,台灣學生倒是挺有共識的,「沒有人喜歡考試」,很少有意外。

但問題又來了!如果不用考試,有誰能夠提供一個更公平的篩選表準,讓所有人能夠一起競爭?

從小考到大,考試幾乎與夢靨畫上等號,沒有人會在意考試的真諦。沒有人!不管是出題者或考生,考試的形式意義超越了實質,每個人都被考試的形式所影響,忽略了考試的本質是一種篩選機制,目的是要挑選出適合而非最佳的人選,如果這個概念是成立的,那「準備考試」應該是一個確認自己是否適合的過程,而非一個為了考取而遷就考科的過程。錯不在考試,錯在參與考試的人們的心態,包含著典試者、考生及輔考機構。

評鑑考試有兩項指標「公平」和「有效」,對考生而言公平很重要,對執行考試的機構而言有效才是重點。

一個好的考試,應該可以讓考生公平地競爭,每個考生都能夠透過考試表達自己,證明自己是最適合的人選,無論表達的內容或形式,都應該被考官公平地評價或對待。考生可以準備考試,可以用很多方法準備考試,也可以花費很多心思、時間準備考試,但應該是忠於表達最真實、最完整的自己,而不是臆測考官的喜好,考生可以相信,自己的所有表現都會被公平的對待。

若真是如此,對於本來就是最合適的人,這種準備是輕鬆的,因為準備的重點只是要展現自己;但對於以考取為目標的考生而言,這樣的準備就會非常辛苦,因為沒有範疇、沒有規格、沒有成功模式,所以準備起來必須花費更多時間與心力。此時,考試的有效性也同步受到了保障,因為適合與不適合的考生在準備上已經有很大的落差,因此考試本身就是對適合的考生有利,考試的結果自然會讓適合的考生勝出。

但事實並非如此,為了讓大家不用那麼辛苦地準備考試,也為了讓考官減少評選的困難度,所以考試採取了折衷而偷懶的方法,那就是用筆試作為考試的形式、用專業科目作為考試的內容,於是內容與形式就齊一化,考試成為一種看似公平競爭,實際上卻缺乏篩選效果的儀式。

當考試以專業科目筆試實施,在公平性上絕對沒有爭議(只要沒有洩題的爭議),答對的人分數高、分數高的人錄取,人人可以準備、認真準備的人機會高,但這樣考取的人究竟是最認真?最聰明?最適合?還是運氣最好?就不得而知了。現今的國家考試、國營事業甄試就是屬於這種模式。當然,既然政府這個機構願意犧牲有效性,我們也無法多言,在考試制度不改變的情況下,我們其實必須承認,對於沒有背景或背景不佳的考生,這些考試確實是一個最公平的標準,甚至是最有利的篩選機制。認真的、不認真的,一路平順的、曾經荒唐的,好學校的、差學校的,通通坐在考場比拼,高分的人錄取,真的很公平。

在這個前提下,準備考試成為上榜的關鍵,準備考試的過程不再是一個自我證明的過程,它成為一個提高錄取機會的過程,於是輔考機構應運而生,輔考機構最大的功能與價值就是提高考生錄取的機會,無論是專業科目的學習學習障礙的排除考生信心的建立考生毅力的維繫考試時程的安排乃至於考試情報的提供,這些都能有效提高錄取機會,讓考生在準備的過程中足以應付接踵而來的困擾。

愛德華一路從考試的初衷寫到考試的現實,只是想要表達:「在現今的考試制度下,考生處在一個絕對公平(而非相對公平)的位置,準備考試(而非考生特質)成為考試上榜的關鍵,想要考取的考生,只要掌握有效準備考試的法門,其實人人都有機會可以上榜。」這是好事還是壞事?我覺得對以考取為目標的考生而言,是好事!對特質符合的考生,只要認真準備也不會有害。唯一有害的是用人機構,但他也是決定考試方式的人,他不說話,我們能說什麼?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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