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是一種權力
權力的背面,就是對等的責任
每個選擇背後就是責任
所謂選擇的責任,就是必須概括承受自己所選的結果
當個人為主張自由意志而獲得的選擇權
必要要以個人承擔其選擇的結果來收場
只想要好結果,不想承擔壞結果的人,就不該擁有選擇的自由
當我們談權力的時候,人人都在搶
但當我們談到責任的時候,人人都在躲
然而,權力與責任永遠是一體的兩面
所以,當選擇用責任來表達
就會出現幾種不想負責的謬誤
第一種謬誤:誤以為沒有選擇
我們最常聽到的藉口就是「我沒有選擇」
永遠有選擇,永遠要讓自己有選擇
如果你體認到自己沒有選擇,你就必須為自己找到選項
沒有選擇,多半是因為懶惰,懶於認識自己可能的選擇
懶惰的人當然沒有選擇
不要輕易地說自己沒有選擇
要成為自己的主人,成為一個自由的人
不是不需要付出代價
早已經不是奴隸時代
你永遠有選擇,你永遠要讓自己擁有選擇
並且,永遠在選擇後才行動
別再用沒有選擇當藉口
找出自己的選擇,然後做自己的主人
第二種謬誤:不面對選擇,以為不做選擇就不用承擔
忽視選擇是極不聰明的做法
但有時候一個決定太重大、影響太深遠
大家寧願不做選擇,交給時間來決定
這種做法其實很烏龜
把選擇交給時間
用類似宿命論的觀點,詮釋自己不願承擔選擇結果的怯懦
真的很孬
如果明白不選擇,還是得承擔結果
那無論結果好壞,我寧願是我自己選的
至少比較甘願
第三種謬誤:放棄選擇
放棄選擇的權力,是把選擇的權力交給別人
你以為你保留了什麼?
你只保留抱怨的權力
當你的選擇是由別人決定
結果若是好的,你固然可以坐享其成
但你沒有學到東西
下次同樣的選擇,你還是不會選
結果若是壞的,恭喜你,你保留了抱怨的權力
但抱怨除了安慰效果,沒有任何實質意義
我寧願自己選,也不想事後抱怨
每個選擇背後就是責任
做自己的主人
由自己選擇,對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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