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有趣的議題
偶爾會在愛情關係中被提及
相愛得兩個人
到底應該"相似"或者"互補"
何者的愛情比較持久

相似與互補是互斥的
不可能既相似又互補

愛德華與穗兒
就這樣一步一步走了那麼遠
就這樣一分一秒渡過好幾年
我們是相似還是互補

兩個人太相似
好像很容易了解彼此
但也很容易僵持不下
兩個人很互補
看似平衡協調
卻又有一種"你不會懂"的遺憾

兩個相似的人
如果都很固執
這段感情似乎不太讓人期待
兩個相似的人
如果都很愛看書
感覺起來就還不錯

所以
結論來了
兩個人在一起的最佳原則
個性上應該互補
行為上應該相似

個性上互補
一強一弱、一靜一動、一固執一率性
這樣生活才有新意
個性上的火花
能夠激發出更多生活樂趣
一個人如果真的那麼欣賞自己的個性
那就每天對著鏡子愛自己好了
愛德華與穗兒
在性格上就是這種動態的互補

行為上相似
兩個人才能在一起行動
一起登山、一起看書、一起睡懶覺、一起幫助他人
縱然兩人在這些行動中獲取不同的樂趣
縱使兩個人出於不同的動機
但兩個人始終一併行動著
這樣才不會有
"我的世界你不懂"的遺憾

愛德華有一段美滿的婚姻
雖然不能常常在一起
但我們知道
彼此是最佳的伴侶
我們一起做的每一件事
都讓我雀躍不已
我們迥異的思考模式
也讓我感到開心
親愛的穗兒
請不要在意我們之間的不同
我愛你,因為我們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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