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設一個新的職務
大家習慣討論這個職務要做什麼
但在探討「做什麼」之前
其實有兩個更重要的問題
解決了這兩個問題
其實「做什麼」的答案就自然浮現
客戶是誰?對什麼負責?
跳過這兩個問題
想要回答做什麼
其實是在繞遠路

別誤解了這兩個問題
然後簡化成「對誰負責?」
首先
對誰負責其實是很落伍的觀念
那像是古代君臣間的關係
其次
負責的標地若是一個人
那就是依照這個人的指示完成其工作
這樣就太不尊重工作者的個人意志

工作中
一定有客戶
但我們未必要對客戶的全部需求負責
清楚客戶是誰
才能夠知道自己的對應關係

我們與客戶的關係
是一種類似社會契約的責任關係
而契約的標地則是「對什麼負責?」
是如期完工或完成業績
都好
但釐清這兩個問題
工作的內容會自然發生

我們會跟客戶意見相左
但負責標的一致
也可以說達到目標的方法很多種
但我們跟客戶的方法未必相同
這種衝突難免
但是很良性的衝突
大家在一個目標下依據不同的視角尋找問題解決之道

但對誰負責的問題下
這種事情不會發生
所以這兩種問法
會產生不一樣的行為結果

知識工作者
只要告訴他
客戶是誰、對什麼負責
剩下的事情他自己會發展出來
我們給他太多要求反而顯得多餘
作為其主管
只要在過程中協助排解障礙、增取資源即可
沒有這一層認識
沒有辦法做好知識型工作者的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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